辽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积极开展“门前三包”
【资料图】
责任书签订工作
为巩固城市管理工作成效,近日,辽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开展“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
“门前三包”是指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卫生:管理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公共场地、绿化带要保持干净、及时清扫,做到门前无烟头、杂物、油污等。包秩序:管理责任范围内无店外经营、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挂、不使用超过标准音量的音响设备等。包绿化:管理责任范围内无践踏草坪、私占公共绿地、无损坏花草树木的行为,保持现有建筑、牌匾、亮化设施整洁完好,积极推动沿街各单位、商家、住户共同参与城市管理,齐心维护市容市貌,共建共享美丽县城。
倾心调解彰显法治公平
司法护航助力营商环境
近日,辽阳县人民法院刘二堡法庭圆满审理了穆家镇某村民委员会与辽阳县某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原告某村委会诉求为6月1日该村委会与某厂十年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村委会要求被告返还18.65亩土地,并清除地上物。
被告辽阳县某厂在当地经营三十年,是辽阳县明星企业。面对村委会的诉求,该厂表示,合同虽然到期,但还想继续承租该土地,而且土地上建的五栋房屋均办理了房产证。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原被告双方就续约的事宜曾多次协商,村委会希望签订新合同并提高租金,但双方多次协商都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原告诉至法院。
在庭审调查中,刘二堡法庭的法官了解到,村委会通过土地招标的方式继续对外发包土地,发布公告后,被告与其签定了相关协议并交付了5万元竞标保证金,也依公告对厂区地上资产进行了评估。为此,法官调解中认为,合同到期应当解除,肯定了原告的诉求;被告参与竞标,且有优先承租权,竞标未结束,暂时不能解除合同;合同到期解除对被告损失极大,不利于营商环境发展,希望村委会能继续将该土地租给被告,实现双赢。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刘二堡法庭为县域营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王继鸿
首山镇商业社区开展
“民情恳谈日”主题实践活动
首山镇以城市党建北斗工程党建项目为载体,以“察民情、解民忧、传民声、聚民心”为主线,以实现“哪里有群众呼声,哪里就有党组织回声”,“哪里有群众需求,哪里就有党组织服务”为目标,拓展收集、反馈群众诉求渠道,在全镇辖区内开展民情恳谈日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民生问题,全力打造“党组织服务群众满意镇”。
会议中,居民代表就老旧小区改造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以及建议,现场共征集群众意见建议4条,县住建局领导、施工方负责人对相关情况作答复和说明,并阐明了解决对策。
会后,社区与住建局及施工方到现场实地查看墙体情况,全力解决民生问题,表明了密切联系群众,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听取民声,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态度,全力落实“居民有所需,我必有所为”的服务宗旨。
下一步,首山镇商业社区将定期举办民情恳谈会日活动,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和愿望,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辽阳县救助管理站扎实开展
突发性“紧急救助”准备工作
辽阳县救助管理站扎实做好突发性“紧急救助”准备工作,及时修改应急预案,放宽救助政策,坚持“应救尽救”的工作宗旨,全力为流浪乞讨人员、临时受困人员、受灾紧急转运人员、临时安置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救助服务。
工作中,县救助管理站加强街面巡查,确保受灾、受困人员能及时得到救助,并为临时遇困、遭灾遇险需安置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和临时避难场所,还准备了床位、矿泉水、食物、衣物等救助物资,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发生。
下一步,县救助管理站将始终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街面巡查,重点关注新的强降水以及洪涝灾害后的群众安置等工作,坚决守护好民生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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